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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学习——基础定义

 

1.1. 基础定义

1.1.1. 外汇(Foreign Exchange / FX)
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本指引所指外汇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
【例】美元(USD)、欧元(EUR)、英镑(GBP),日元(JPY)等。

1.1.2. 外汇交易(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X Transaction)
指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和金额买入一种货币并且卖出另一种货币的交易,包括人民币外汇交易和外币对交易。

1.1.2.1 人民币外汇交易(RMB-FX Transaction)
指买入人民币并卖出外汇,或买入外汇并卖出人民币的交易。

1.1.2.2 外币对交易(Foreign Currency Transaction)
也称外币买卖、外汇买卖。指不涉及人民币的外汇对外汇的交易。

【例】美元兑人民币(USD/CNY)为人民币外汇交易;欧元兑美元(EUR/USD)为外币对交易。

1.1.3. 货币对(Currency Pair)
外汇交易中两种货币成对交易,称为一个货币对。根据计价标的的不同,两种货币分为基准货币和非基准货币;根据交易标的的不同,分为交易货币和对应货币。

1.1.3.1 基准货币(Base Currency)
指一个货币对中作为被计价标的的货币。

1.1.3.2 非基准货币(Term Currency /Quote Currency)
也称计价货币、相对货币。指一个货币对中用于计量1个货币单位基准货币价格的货币。
『注』通常基准货币在前,非基准货币在后,中间以“/”或“.”分隔

1.1.3.3 交易货币(Dealt Currency)
指外汇交易时作为交易标的的货币。交易货币可以是基准货币,也可以是非基准货币。通常发起方发出交易请求时需指明交易货币及交易货币金额。

1.1.3.4 对应货币(Contra Currency)
指一个货币对中与交易货币相对应的货币。

【例】
1、 在美元/人民币(USD/CNY)货币对中,假设美元/人民币汇率为6.8321,即 1美元兑换6.8321元人民币,美元是基准货币,人民币是非基准货币;
2、 在欧元/美元(EUR/USD)货币对中,假设欧元/美元汇率是1.41700,即1欧元兑换 1.41700 美元,欧元是基准货币,美元是非基准货币;
3、 机构A与机构B达成一笔外汇交易,买入USD/CNY 1000万美元,则美元是交易货币,人民币是对应货币;买入USD/CNY 1000万人民币,则人民币是交易货币,美元是对应货币。

1.1.4. 交易方向 (Direction)
外汇交易的方向。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交易方向为基准货币方向,通常包括买入和卖出。

1.1.4.1. 基准货币方向(Base Direction)
指基准货币的交易方向。

1.1.4.2. 买入(Buy)
指买入基准货币。

1.1.4.3. 卖出(Sell)
指卖出基准货币。

【例】在美元/人民币(USD/CNY)货币对中,买入(Buy)即为买入美元(基准货币)卖出人民币,卖出(Sell)即为卖出美元(基准货币)买入人民币。
『注』对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交易方向的具体描述见各交易品种部分。

1.1.5. 汇率(Exchange Rate)
指外汇交易中货币对中的两种货币在交易中互相兑换的交换价格。本指引中汇率的标价方法为一货币单位的基准货币等于若干个货币单位的非基准货币。汇率根据不同的应用情景分为买入报价(Bid Rate)、卖出报价(Ask Rate/Offer Rate)、成交价(Dealt Rate)。

1.1.5.1. 买入报价(Bid Rate)
指做市商或报价方为买入基准货币而报出的价格。

1.1.5.2. 卖出报价(Ask /Offer Rate)
指做市商或报价方为卖出基准货币而报出的价格。

1.1.5.3. 成交价(Dealt Rate)
指外汇交易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

1.1.5.4. 价差(Spread)
指卖出报价与买入报价的差额,通常以基点表示。

1.1.5.5. 基点(Basis Point,Pips)
也称BP,常用于价差或者汇率变动幅度计量,通常为汇率最小变动单位。
『注』1个基点的数值通常为0.0001, 但USD/JPY和EUR/JPY 为0.01

1.1.5.6. 报价精度(Decimal Point)
汇率数值的小数点后精确位数。
『注』报价精度通常为1个基点所表示数值小数点后的位数,但也可能大于该位数。

1.1.5.7. 货币单位(Currency Unit)
指一个货币对中基准货币或非基准货币的计量单位,通常为1,但根据市场惯例,某些货币在特定的货币对中的货币单位可能为100或其他市场通行的数值。

【例】
1、 美元/人民币(USD/CNY)的汇率为6.8321,表示1美元等于6.8321人民币,其报价精度为4,1个基点为0.0001;
2、 港币/人民币(HKD/CNY)的汇率为0.95642,表示1港币等于0.95642人民币,其报价精度为5,1个基点为0.00001;
3、 欧元/日元(EUR/JPY)的汇率为132.96,表示1欧元等于132.96日元,其报价精度为2,1个基点为0.01;
4、 日元/人民币(JPY/CNY)货币对中,日元的货币单位为100,JPY/CNY的汇率为6.8515,表示100日元兑换6.8515人民币,1个基点为0.0001;100JPY/CNY报价精度为4;
5、 美元/人民币(USD/CNY)的市场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分别为6.8321/6.8323(通常也表示为6.8321/23),表示报价方愿意以6.8321的价格买入美元,以6.8323的价格卖出美元,该报价的价差为2个基点(6.8323-6.8321=0.0002,即2个基点)。

1.1.6. 交易金额(Amount)
指外汇交易中的金额,分为基准货币金额、非基准货币金额、成交货币金额、对应货币金额、折美元金额。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交易金额指基准货币金额。

1.1.6.1. 基准货币金额(Base Amount)
指以基准货币表示的金额。

1.1.6.2. 非基准货币金额(Term Amount)
指以非基准货币表示的金额。

1.1.6.3. 交易货币金额(Dealt Amount)
指以交易货币表示的金额。

1.1.6.4. 对应货币金额(Contra Amount)
指以对应货币表示的金额。

1.1.6.5. 折美元金额(Risk Amount)
指外汇交易按成交当时的美元市场汇率折算成的美元金额,通常用作交易量统计的基准。
含美元货币对折美元金额即该货币对中的美元金额;非美元货币对的折美元金额以交易货币兑美元的市场实时汇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均价)折算。
外汇期权交易中,所有货币对(包括含美元货币对)的折美元金额都以交易货币兑美元的市场实时汇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均价)折算;若交易货币为美元,即直接采用该货币对的美元金额。

1.1.6.6. 名义本金(Notional Amount)
又称名义金额。指货币掉期、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的名义本金金额,一般用来计算交易双方未来应收应付所依据的金额。名义金额既可以以基准货币金额表示,也可以以非基准货币金额表示。

【例】
1、 机构A与机构B达成一笔外汇交易,买入USD/CNY1000万美元,成交价为6.8329,则基准货币金额与交易货币金额为1000万美元,非基准货币金额与对应货币金额为68,329,000人民币元(10,000,000′6.8329),折美元金额为1000万美元;
2、 机构A与机构B达成一笔外汇交易,买入USD/CNY 1000万人民币,成交价为6.8329,则基准货币金额与对应货币金额为1,463,507美元(10,000,000/6.8329),非基准货币金额与交易货币金额为1000万人民币元,折美元金额为1,463,507美元。
3、 机构A与机构B达成一笔外汇交易,买入HKD/CNY 1000万人民币,成交价为0.88000,则基准货币金额与对应货币金额为11,363,636港币(10,000,000/0.88000),非基准货币金额与交易货币金额为1000万人民币元,市场实时USD/CNY买入报价6.8321,卖出报价6.8323,则折美元金额为1,463,657美元(10,000,000/6.8322)。
4、 机构A与机构B达成一笔外汇期权交易,约定买入USD/CNY1000万人民币期权,执行价为6.5000, 基准货币金额与对应货币金额为1,538,461美元(10,000,000/6.5000), 非基准货币金额与交易货币金额为1000万人民币元,市场实时USD/CNY买入报价6.8321, 卖出报价6.8323, 则折美元金额为1,463,657美元(10,000,000/6.8322)

1.1.7. 发起方与报价方

1.1.7.1. 发起方(Taker)
指外汇交易中向对方提出交易请求,要求对方报价的一方。

1.1.7.2. 报价方(Maker)
指外汇交易中应对方交易请求而进行报价的一方。

【例】机构A向机构B发起一笔外汇交易,希望买入USD/CNY1000万美元,机构B给出报价6.8321/23,则机构A为发起方,机构B为报价方。

1.1.8. 营业日(Business Day)
也称工作日。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指下列日期:
对于任何付款而言,为相关账户所在地商业银行正常营业的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
对于任何交付而言,为交付行为发生地登记托管结算机构营业的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
对通知或通讯而言,为接收方提供的通知或通讯地址中指定城市的商业银行正常营业的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

『注』
规则1:营业日准则
若某一交易相关日期并非营业日,则根据以下相应准则之一进行调整:
1、下一营业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
2、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但如果下一营业日跨至下一月,则提前至上一营业日;
3、上一营业日:提前至上一营业日。

【例】假定某笔外汇交易的起息日恰好为2009-05-31(星期日),因为非营业日,应进行调整。若采用“下一营业日”,则调整至2009-06-01;若采用“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因 “下一营业日”跨月,则提前至上一营业日2009-05-29;若采用“上一营业日”,则调整至2009-05-29(2009-5-30是周六)。

1.1.9. 成交日 (Trade Date/Deal Date)
交易双方达成外汇交易的日期,通常用“T”表示。

1.1.10. 成交时间 (Trade Time/Deal Time)
交易双方达成外汇交易的具体时刻(以北京时间表示)。

1.1.11. 起息日(Value date)
指外汇交易达成后,交易双方履行资金划拨,其货币收款或付款能真正执行生效的日期。一般情况下,起息日与结算日(Settlement date)、交割日(Delivery date)相同。

『注』
规则2:起息日规则
1、 即期相关起息日规则
(1) 计算货币对起息日,应分别计算该货币对中两种货币的起息日,最终起息日取二者中较晚者。
【例】 一笔USD/CNY交易,人民币起息日为2009-05-19,美元起息日为2009-05-20,则该笔交易起息日为2009-05-20。
(2) 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和外币对即期交易(USD/CAD除外)起息日为成交日后第2个营业日,简称 “T+2”;USD/CAD起息日为成交日后第1个营业日,简称“T+1”。
【例】 2009-05-19成交的USD/CNY即期交易,起息日为2009-05-21;同一日成交的USD/CAD即期交易,起息日为2009-05-20。
(3) 任何货币对(USD/CAD除外),若T+1日为美元假日,该货币对即期起息日不受影响;若T+1日为货币对中非美元货币的假日,该货币对即期起息日按“下一营业日”准则进行调整;若T+1日既为美元假日又为货币对中非美元货币的假日,该货币对即期起息日按“下一营业日” 准则进行调整。
【例】 2009-11-10成交一笔USD/CNY即期交易,虽然2009-11-11是美元假日,但该笔交易起息日不受影响,仍是2009-11-12;2009-04-09成交一笔GBP/USD即期交易,2009-04-10是英镑假日和美元假日,该笔交易起息日延至2009-04-15(11、12日为周末,13日也是英镑假日); 2009-05-27成交一笔GBP/CNY即期交易,2009-05-28是人民币假日,该笔交易起息日延至2009-06-02(28、29、30日是人民币假期,31日是周日)。
(4) 任何货币对,如果T+2(USD/CAD为T+1)日为美元假日或是货币对中任意一种货币的假日,即期起息日按照“下一营业日”准则进行调整。
【例】 2009-11-09成交一笔EUR/JPY即期交易,2009-11-11是美元假日,该笔交易起息日延至2009-11-12;2009-05-19成交一笔USD/CHF即期交易,2009-05-21是瑞士法郎假日,该笔交易起息日延至2009-05-22;2009-06-30成交一笔USD/CAD即期交易,2009-07-01是加元假日,该笔交易起息日延至2009-07-02。
(5) 若某交易日外币对即期交易的起息日为人民币假日,则该交易日外币对竞价交易不被允许,询价交易仍可进行。
【例】 2009-10-01是人民币假日,则2009-09-29的所有外币对(USD/CAD除外)的竞价交易不被允许,2009-09-30USD/CAD的竞价交易不被允许。(除非另外约定起息日)

2、 远期、掉期相关起息日规则
(1) 远期交易起息日等于即期起息日加上双方约定的期限。遇美元假日或货币对中任一货币节假日,1M以下标准期限遵循“下一营业日”准则,1M以上(包括1M)标准期限遵循“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准则。非标准期限的起息日由交易双方直接约定。
【例】 2009-08-20成交了一笔1W GBP/CNY远期交易,即期起息日为2009-08-24,远期起息日本应为2009-08-31,但因为2009-08-31是英镑假日,根据“下一营业日”准则,该笔远期交易的起息日调整至2009-09-01。
2009-07-29成交一笔1M GBP/CNY远期交易,即期起息日为2009-07-31,远期交易起息日本应为2009-08-31,但因2009-08-31是英镑假日,根据“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准则,该笔远期交易的起息日调整至2009-08-28。 (2) 掉期交易起息日等于即期起息日分别加上双方约定的近端期限和远端期限。遇美元假日或货币对中的任一货币假日,1M以下的标准期限遵循“下一营业日”准则,1M以上(包括1M)标准期限遵循“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准则。非标准期限的起息日由双方直接约定。
【例】 2009-07-29成交一笔1M GBP/CNY掉期交易,近端起息日为2009-07-31,远端起息日本应为2009-08-31,但因2009-08-31是英镑假日,根据“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准则,该笔远期交易的起息日调整至2009-08-28。
(3) 月末规则:若即期起息日为某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那么1M以上(包括1M)标准期限远期(掉期)交易的起息日也应落在相应月份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例】 2009-02-25成交一笔1M USD/CNY远期交易,即期起息日为2009-02-27(2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根据月末规则,该笔交易的远期起息日应为下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即2009-03-31 。
2009-07-29成交了一笔4M USD/CNY的远期交易,即期起息日为2009-07-31,根据月末规则,该笔交易的远期起息日应为11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即2009-11-30。
1.1.12. 期限(Period)
指外汇交易所跨时间长度,通常以起息日与该货币对即期起息日的时间差表示,分为标准期限与非标准期限。

1.1.12.1. 标准期限(Tenor/Fixed Period)
指起息日与该货币对即期交易起息日时间差为固定时间段的期限。
【例】 Today, TOM, 1W,1M,1Y等

期限名称 期限全称 含义
TODAY Today 交易日当天,简称“T”
TOM Tomorrow 交易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简称“T+1”
SPOT Spot 交易日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简称“T+2”
1D 1 Day 即期起息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简称“T+3”
1W 1 Week 一周
2W 2 Weeks 两周
3W 3 Weeks 三周
1M 1 Month 一个月
2M 2 Months 两个月
3M 3 Months 三个月
4M 4 Months 四个月
5M 5 Months 五个月
6M 6 Months 六个月
9M 9 Months 九个月
1Y 1 Year 一年
18M 18 Months 十八个月
nY(n=2,3,4,…10) n Years 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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