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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手记

 

    我是非常喜欢三毛的书。以前初中阅读课本上《沙漠的饭店》那篇文章,不知道自己翻看了多少遍。后来我的哥们送了一本三毛的《送你一匹马》,看得我也是如痴如醉。再后来,我的小弟直接买了一整盒三毛典藏文集,其中有一本《我的宝贝》也让我印象深刻。现在,看完这本《稻草人手记》感觉又接触了一些新的东西,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又多了几分。

 

开篇,就看到了调皮的三毛,把自己比作是江洋大盗,偷了好多经典,写的很妙,惹人查阅典故且抬头细想。

 

 

诗人方莘正——《睡眠在大风上》,偷儿在去年的夏天拨开丛丛的水柳去找林达。惠特曼的头发长得成了他坟上的青草,一个不会吹口哨的少年轻轻给他理一理。荷马瞎了眼睛唱歌,你可别告诉旁人是谁偷了他的灵魂之窗。伊索原来就是奴隶,我吃了他的肉,可不是那只蛤蟆。沙林杰在麦田里捕来捕去,怎也捕不到我这宝贝。海明威你现在不杀他,他将来自己也杀自己。毕卡索的马戏班,高更的黑妞,塞尚的苹果,梵谷的向日葵,全给偷儿在草地上一早餐给吃了下肚——

 

    达立的软表偷来做案更精确。《卡拉马助夫兄弟们》全给一个一个偷上床。《猎人日记》是偷儿又一章,只有《罪与罚》,做贼心虚,碰也不肯去碰它。

 

喜欢流浪的三毛,在书里说喜欢看日落时的沙漠,我也很喜欢,可能是很享受看沙漠落日的那份孤独和寂寞,那时的时光很慢,内心也平和。

 

沙漠里,房东警察的大女儿姑卡不知道自己几岁,不会数数,不关心自己的年龄,只关心自己胖不胖,胖就是美人,也不管自己老不老。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心里头五味杂陈。私以为受教育了会更好,对自我的认知会更全面,个人成长会更迅速,视野和世界也会更广阔,那就是另一片天地和生活了。

 

“逍遥七岛游”那个章节三毛讲到自己的一个习惯,感觉很好。之前游玩新疆之前,也看过一些有关地域文化的书,感觉很受用!有一个公众号《十万公里的蜜月》里面的笔者花了800天环游世界,印象中看她写的文章里面,去新的地方也会提前了解。带着疑问和幻想,踏入新世界,在不断找自己触点的过程中,感官会更奇妙一些^_^

 

    这是我过去造成的习惯,每去一个新的地方之前,一定将它的有关书籍细心的念过,先充分了解了它的情况,再使自己去身历其境,看看个人的感受是不是跟书上写的相同。

 

       不同的人旅行方式可能不同。有人飞机旅馆便利旅游,而荷西和三毛带着帐篷,开着小车,很是惬意的去感受大西洋海中的七个岛屿(三毛称之为钻石,大概是因为这岛屿在三毛看来是熠熠生辉)。

在丹娜丽芙的嘉年华会上,三毛感受到了当地民族对生活甚至生命的热爱,感受了当地民族发自内心的快乐,感受到了他们的赤子之心。这让我想起了,我在乌鲁木齐的大巴扎广场,看到男女老少听到音乐就自发动情跳舞的画面,那也是一种人性的光辉,动人而瑰丽。

 

在拉歌美拉,三毛在一家小店遇到了一位老妇人,她唱着自己做的诗,一般唱歌一边跳舞,还会吟诗,这是很珍贵的本土文化。三毛问到老妇人:您这么好听的诗有没有写下来?老妇人回答:不会写字,怎么抄下来,我都记在自己脑子里啦!当时的三毛怅然若失,如果是我,我也会觉得非常可惜。

书里对拉芭玛岛的描述,让我觉得古韵十足。“木制的阳台窗口,家家户户摆满了怒放的花朵,大教堂的广场上,成群纯白的鸽子飞上飞下……”想起了喀什古城也有着非常相似的场景,清真寺广场的鸽子,柔和的灯光,窗台门口的鲜花,古色古香的城楼,傍晚穿梭在这样的城市,让人感觉到优雅、静谧、而又富有历史和文化。

 

拉芭玛岛的三毛钟情于一幅油画,她这么说:我爱它的并不是它的艺术价值,我爱的是画中那一份对安详的田园生活的憧憬,每一个人梦中的故乡,应该是画中的那个样子的吧。喜欢一件东西或许是因为它触动了你内心深处的灵魂。在喀什的我也看上了一幅地毯画,是一个吹箫的带花环的姑娘,我喜欢那份飘逸和自由,一眼看过去很美丽的姑娘,难以忘怀。

 

三毛与荷西逛兰沙略得岛的时候,租了一辆摩托车看了每一个火山口。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以为接下来是火山口的描述,不曾想书里来了这样一段。旅行中的我,也是更爱人物和历史,胜过美景。旅行中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真实的故事和状态,让我亦或着迷亦或感触。

 

 

    大自然的景色固然是震撼着我,但是,在每一个小村落休息时,跟当地的人谈话,更增加了旅行的乐趣,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存在,再美的土地也吸引不了我,有了人,才有趣味和生气。

 

荷西热爱海洋,在拉加西奥沙潜水的时候,三毛在岸边等他。三毛在书里说的那番感受,让我很动容。对于她爱的荷西,她乐意陪伴他做他喜欢的事情。

 

    我没有去过海底,也不希望下去,这份寂寞的快乐,成了荷西的秘密,只要他高兴,我枯坐岸上也是甘心。

 

三毛对于隔壁的加里,全心全意地照顾他。其他邻居觉得她多管闲事,但她仍然坚持自己想法,去帮助加里,很善良。

 

三毛称荷西为大胡子,他们结婚之前的对话,有趣而又可爱。相知相爱很珍贵了,其他的吃饱睡足就可。这篇短文里,有些还是蛮真理的。比如,两个人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三毛在婆婆家里,忙前忙后,用这样的鸡汤鼓励自己,肉体的软弱是一时的,精神的胜利是永久的。说到自己的体力是无边落木萧萧下,说到自己的意志是不尽长江滚滚来,看得我乐了好久哈哈~

 

书里有一节是讲可爱的老人们,他们用心清扫街道,他们沿着海湾散步去看落日,他们喜欢且擅长耕种园艺,他们弹乐器唱歌,他们也喜欢着别人谈着恋爱(文中:我们都有过去,我们一样怀念着过去的那一半。只是,人要活下去,要再寻幸福,这并不是否定了过去的爱情)……这群可爱的老人们饱含了对生命的热爱,活出了自己的春天,活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米盖和贝蒂的婚后生活,让我感到难过,他们的婚姻变成了自由的坟墓,特别是米盖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朋友和亲人,仅仅变成了贝蒂的丈夫,而没有了自由和希望。贝蒂虽然是家庭的把控者,但也失去了自我,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而忽略且失去了当下他们本该有的幸福生活。

 

三毛私自回家拜见父母,荷西非常舍不得,日日写信盼妻回来。后来发现好言并不管用,假造出邻居卡洛将三毛激回来,也是很有趣的经历了。最后的坦白信,还调皮的在文末来了一句:因为我和卡洛正要同去潜水哪!你是回来还是不回来?

三毛每次想打开荷西的话匣子,会提到两件事,服兵役和童年。感觉三毛和荷西都很可爱,相互喜欢的两个人,并不见得总有说不完的话,但总喜欢分享很多事,即使说过蛮多遍,一个乐意听一个乐意讲,也蛮赞。

 

“守望的天使“这一节讲了爸爸妈妈对孩子的爱,印象深刻。长大的过程中,天使用翅膀保护着孩子,把身边最好的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了以后要走的孩子。我们对父母也要多一点理解和爱~

 

 《巨人》那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坚强的小孩,达尼埃。他悉心照顾家人,给妈妈做蛋糕,妈妈去世后妥善安排后续的事务,让我看的很心疼。最没想到的是,文末发现他其实是八岁从孤儿院领养来了,那么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动地想要流泪。

 

    达尼埃清早六点起床,喂鸡、扫鸡房、拾蛋、把要洗的衣服泡在洗衣机里、喂猫狗、预备父母的早饭、给自己做中午的三明治、打扫房屋,这才走路去搭校车上学。下午五点回来,放下书包,跟了我们一同去菜场买菜,再回家,马上把干的衣服收下来,湿的晾上去,预备母亲的午茶,再去烫衣服,洗中午父母吃脏的碗筷,做晚饭,给酒醉的父亲睡上床,给重病的母亲擦身,再预备第二日父母要吃的中饭,这才带狗去散步。能上床,已是十二点多了,他的时间是密得再也不够用的,睡眠更是不够。一个孩子的娱乐,在他,已经是不存在的了。

 

这本书的最后,附上了几封家书,里面的很多故事和语言,触到了我的小心脏,说两个最深刻的。一则是安慰双亲不要过多的担心三毛和荷西,不要再背十字架,不要再寄钱,不要再担心,不要再管子女,他们成年很久,已经能自立了。另一则是论生死:死的人去了,是安息了,是永恒了,生着的人,不应该悲痛,要有坦然的心胸去接受人生的现象。

 

以上只是书里的一部分,不同的人看书,印象深刻的也许是书里不同的部分。我很喜欢看这样的书,有故事有感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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